职业危害告知书 同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我矿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若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矿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您发放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集团公司和矿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我矿和集团公司将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我矿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矿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