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建立与岗位管理、绩效评价及职称评审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促进学院 “双一流”建设,按照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特点,从事关职业教育发展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我院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聘期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务评审、评优推荐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足现实,制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教师岗位管理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协调推进,考核内容全面详尽,量化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施,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量化考核体系。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1.坚持与专业相关联的考核原则。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3.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4.坚持过程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