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源煤矿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及职责企源煤矿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企源煤矿现成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并印发工作职责。一、企源煤矿职业病防治领导组织机构 (一)企源煤矿职业病防治领导组织机构主 任:王淑清副主任:吴长海 张 军 蔡万龙 成 员:陈美玲 王宝胜 王利杰 姜青山 张金成 于忠才(二)职业病防治领导职责1、 主任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源煤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源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