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迅集团员工出入厂区管理办法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腾迅电子公司、腾迅电池公司的人员、车辆、物资的规范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出入腾迅电子公司、腾迅电池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和物资。 2 区域的划分2.1 厂 区:指电子公司和电池公司的办公区和生产区的总称。2.2 办公区:指1 # 横路以南区域(不含电池公司生产车间、电池公司仓库)。2.3 生产区:指1 # 横路以北区域(含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冷冻和机电维修车间),以及电池公司生产车间、电池公司仓库。3 管理职责3.1 电子公司办公室、电池公司人事总务部为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的归口管理部门。3.2 电子公司安全环保部协警分队负责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的执行、监督和检查工作。3.3 电子公司值班长协助监督生产区人员、车辆、物资的出入管理工作。3.4 厂区各部门配合做好生产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的管理工作。3.5 厂区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协助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的管理、解释和说明工作。4 人员出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