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持工作秩序,保障职员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员。第二章 工作和休息时间第三条 职员上下班时间为 8:3017:30 午休用餐时间为 12:0013:00第四条 年节及纪念日的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日常考勤管理第五条 职员考勤分为出勤、请假、迟到、早退、矿工。考勤将作为发放固定工资、奖金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职员考勤登记、统计和考勤资料存档、报送等工作。第七条 职员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在岗工作为出勤。下列情况视 同出勤:(一) 有工作需要在外办理公务;(二) 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或活动。第八条 职员应故不能正常出勤或按规定享受假期,应请假。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生育假、婚假、丧假和工伤假等。第九条 职员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并按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