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责任事项主要职责事项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人民防空建设计划,制定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拟订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人民防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措施、 办法。负责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的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
2、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工作,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统计工作。组织拟定战时城市防空预案和各种演练、保障计划,并监督实施。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种演练、保障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战时消除空袭后果行动和平时参与应急救援行动。指导县、制定群众防空组织训练计划,指导开展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工作。组建和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战时消除空袭后果和平时参与应急救援行动。指导县、区开展人口疏散基地
3、(地域)建设, 组织战时人口疏散和人员掩蔽行动。区开展人口疏散基地(地域)建设,负责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和人口疏散、人员掩蔽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指导工作。参与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指导工作。四负责人防信息化建设,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协调利用地方和军队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空情信息系统的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人防信息化建设,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 报网建设, 协调利用地方和军队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空情信息系统的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责任单位:柳州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对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实施计
4、划、技术、造价和质量管理。负责重点人防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人民防空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五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按国家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管理;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工作。六承担市人民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系统设施、专业队伍和信息保障等
5、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保组织人防信息保障和专业队伍,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保障工作。责任单位:柳州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障工作。七负责组织全市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全市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资产和战备物资管理。负责人民防空财务计划、会计核算、 统计及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审核人民防空部门工程建设预决算,监督检查全市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协调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政策性费用的征收工作并监督使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开发
6、、利用工作。八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县区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集中采购工作。九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人防建设重难点问题研究与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负责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及 结合全市 实际、人防工作所需要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交流、推广、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 转工作。十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生育、机关接待、离退休人员、后勤服 务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指导人防系统机关“ 准 军事化”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