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试行)第一条:培训目的为了提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不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水平,促进阜新烟草持续健康发展。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阜新烟草全体职工代表。第三条:组织领导职工代表日常培训工作由工会负责,成立职工代表培训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各工会小组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工会。第四条:培训内容1、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如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劳动法、烟草专卖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2、职代会基本知识,如职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3、职代会制度。如代表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职工诉求表达制度、合理化建议制度、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等;4、职代会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知识,民主管理工作的程序控制方法,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5、组织职工代表同其他先进经验单位的职工代表针对在如何行使好职代会职权,充分发挥好职工代表作用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