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转让协议甲方:林业科学研究所 乙方:园林苗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苗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苗圃概况该苗圃位于德胜中学校园内,土地面积约50亩,园内一切苗木整体转让。二、转让方式1乙方通过合法途径把该地块上所有苗木一次性转让给甲方,并确保该地块没有第三方参与转让中;2土地上的所有苗木整体转让价为人民币貮拾万元整(含税款);3乙方同意甲方移苗工作进行三个工作日预付伍万元整,待苗木全部移出后付清余下金额壹拾伍万元整。三乙方必须无条件全程协助甲方进行苗木移栽工作(包括道路,水电,安保),确保移栽苗木顺利移出。甲方移栽苗木时间需要60天,若苗木移栽工作中出现任何形式阻挠,该协议自动终止。并且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四、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