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提高培训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以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总体目标,以提高教师实践教学和课程开发能力为培训重点,以校企合作为主要培训模式,着力造就一大批专业理论扎实、职业技能娴熟、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掌握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方法,能够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第三条 项目包括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以下分别简称国家级培训、出国进修、省级培训)。具体任务:2011-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组织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从中选派2000名优秀学员出国进修;各省(区、市)组织2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第二章 培训对象第四条 国家级培训和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