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吊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呼市园林局2015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呼托路(103省道)出城口绿化工程位于呼托路(103省道)道路两侧,本标段为绿化种植部分, 绿化总面积约120公顷。本工程中的胸径在8cm以上的大树采用16T或25T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装、就位。 二、 编制依据:本方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三、施工前准备:起重机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专人负责所需工具、吊具、索具的检查。起重吊装机械使用的吊钩、吊具、钢丝绳及吊装绑扎用的索具、绳索应符合要求,其强度应满足起吊物体重量许可的安全要求,并按规定检验合格。吊装作业施工所使用的起重吊装机械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年审合格,并按照产品的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和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吊装作业前,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