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种植劳务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承建的 工程中提供苗木种植劳务(苗木由甲方提供)和草坪种植。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乙方为甲方 工程中的绿化种杆提供劳务,包工不包主料,辅料由乙方承担。具体内容见图纸及设计变更。甲、工程质量1、乙方所种植的苗木必须达到全部成活,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的绿化种植规范和标准。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死株自行进行补种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后3个月。2、乙方所施工的范围应设置一名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和评定,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整改。三、项目价款支付方式及结算方法1、支付方式:种植劳务费为苗木购买价款的20%,草坪种植费用为3。8元(草坪种植为双包)施工期间乙方可适当借支生活费和材料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5%后甲方不予继续支付。2、结算办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养护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