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城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本规则旨在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工资的管理办法,包括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以及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第二条 工资决定原则员工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的。第三条 工资结构基准内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资工资。基准外工资:分为加班补贴、效益工、节假日工作津贴第四条 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每一工资计算期间从每个月1日起至当月31日止,并于次月20日支付工资。工资支给日如适逢节假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第五条 非常给付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工资。(一)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结婚; 死亡;生产;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二)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三)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上列规定除第二项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