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 2018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及所属四级预算单位基本情况1机构设置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是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全区路政执法机构及调整全区公路管理机构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编201065 号)精神组建的执法机构。按照桂编201065 号规定,撒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交通征费稽查处和下属各交通征费稽查所,同时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并在其下设计 12 个路政执法大队及 1 个直属大队(正科级)。2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纳入本次预算编制范围的
2、14 个单位,包含 1 个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本级,1 个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自治区平乐、恭城、灵川、灌阳、龙胜、荔浦、永福、阳朔、临桂、兴安、资源、全州 12 个县级路政执法大队。按照原预算管理方式,上述预算单位均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基本职能1)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基本职能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2局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桂林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路政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维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2)自
3、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所属预算单位基本职能(1)县级路政执法大队职能设立 12 个路政执法大队,分别由相应县级公路管理局管理。路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工作。(2)直属大队职能设立 1 个直属大队,由相应的路政执法支队管理。直属大队负责固定治超场所的路政执法工作。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1 编制总体情况由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人员编制数为 168 人,其中: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本级编制内在职人数 26 人;桂林路政执法直属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27 人;全州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12 人;灵川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9 人;兴安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9 人;平乐路
4、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9 人;荔浦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9 人;临桂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13 人;恭城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9 人;龙胜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9 人;永3福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9 人;资源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10 人;阳朔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9 人;灌阳路政执法大队编制内在职人数 8 人。2.实有人数总体情况1)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140 人,其中: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本级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22 人;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21 人;自治区平乐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7 人;自治区恭城路政执法大
5、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9 人;自治区灵川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9人;自治区灌阳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7 人;自治区龙胜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6 人;自治区荔浦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7 人;自治区永福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6 人;自治区阳朔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7 人;自治区临桂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10 人;自治区兴安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7 人;自治区资源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10 人;自治区全州路政执法大队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12 人。2)离退休人员 18 人,其中: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本级退休人员 3 人,自治区桂林路
6、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退休人员2 人,自治区平乐路政执法大队退休人员 1 人;自治区恭城路政执法大队退休人员 2 人;自治区龙胜路政执法大队退休人员1 人;自治区荔浦路政执法大队退休人员 2 人;自治区阳朔路政执法大队退休人员 2 人;自治区临桂路政执法大队退休人员3 人;自治区全州路政执法大队退休人员 2 人。43)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107 人,其中: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本级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15 人;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92 人。三、年度主要工作计划一是加强法制部门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重点做好全区公路涉诉案件监管和合同管理,创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做
7、好法治宣传和综治维稳等工作。二是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坚持路警联勤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强化路面治超力度。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深化整治公路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手段治超。四是完成交通运输厅布置给我单位的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任务,继续试点推进路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路政移动执法工作。五是狠抓路容路貌整治,强化涉路项目管理。结合 2018 年环广西自行车世界巡回赛赛道整治工作,开展国道公路专项整治活动,路政部门与养护部门联合开展公路巡查和路
8、容路貌整治活动,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服务出行能力,打造示范公路;推动过境公路路政管理移交,探索过境公路管理新模式。此外,加强涉路项目事中事后监督,重点整治违章建筑、私搭乱建、5私开道口、乱设非标以及乱堆杂物、人为堵塞水沟等行为。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及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继续落实路政管理业务专项督察,实现全区路政执法机构业务督察全覆盖。同时,计划开展 2-3 期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力争年内完成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轮岗换证培训工作和换发新执法证件工作。七是加强对农村公路路政业务指导和管理,助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宣传和落实广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强化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
9、治理工作,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规范路政管理。八是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增添路政执法工作新活力。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总结三年来,各单位开展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好的经验,积极推动治超、路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创新工作模式。继续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划定和公告公路建筑控制区工作,促进公路用地权和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第二部分:2017 年预算说明一、2018 年收支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说明。2018 年全年总收入预算 3276.12 万元,同比减少 346.1万元,同比减少 9.55%。其构成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60.28
10、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6.47%。同比减少 352.25 万元,同比降低 10.03%,其中:6(1)经费拨款 3057.75 万元,同比减少 289.83 万元,同比降低 8.66%。根据资金性质分:(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02.53 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公路路产补偿费收入)102.53 万元,同比减少 62.42 万元,同比减少 37.84%。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018 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35.84 万元,占年总收入的 1.09%,同比减少 0.16 万元,同比下降0.44%。:按收入种类分为其他收入安排的资
11、金 35.84 万元,为所属各路政单位属于不需要上缴财政专户的所属各路政执法支队收到的租金等收入 35.84 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2018 年上年结余收入 80 万元,全部是其他净结余,占年总收入的 2.44%,同比增长 6.31 万元,同比增长 8.56%。(二)支出预算总体说明2018 年度支出总预算 3276.12 万元,基本支出 2025.8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1.84%,同比增加 961.11 万元,增长90.27%;项目支出 1250.2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8.16%,同比减少 1307.21 万元,同比降低 51.11%。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比出现较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12、2018 年预算编制时将 2017年预算原在项目支出编制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7“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考评奖)”安排编制到基本支出中,因此,出现了上述基本支出同比大幅增长、项目支出同比大幅减少的情况。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5 类,其中:(1)208 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 235.0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18%。(2)210 类医疗卫生科目 125.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2%。(3)214 类交通运输科目 2774.9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4.7%。(4)221 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141.0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 3%。2.按支出结构分
13、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1)基本支出预算说明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688.7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1.54%。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95.3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02%。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41.7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28%。(2)项目支出预算说明项目支出 1250.2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8.16%,同比减少 1307.21 万元,同比降低 51.11%。8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160.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 1920.52 万元,占一般公
14、共预算支出的 60.77%。项目支出预算合计 1239.7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39.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5.0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7.44%;事业单位医疗 99.8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 3.16%;公务员医疗补助 25.2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0.80%;公路运输管理2659.0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84.14%;住房公积金 141.03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46%。三、“三公”经费预算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 160.89 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4.91%。其中,因公出国
15、(境)费 0.00 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1.86 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 159.03 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与去年持平。四、政府采购预算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 180.84 万元,同比增加 68.31 万元,增长 37.77;增长因素是 2018 年新增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移动执法子系统等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预算 180.84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100;分散采购预算 0 万元。六、名词解释9(一)收入科目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
16、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二)支出科目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0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