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英国议会根源的最深处藏于盎格鲁萨克逊人进入英格兰之初即有的协商习惯。公元5世纪中叶,产生了由少数有影响的权贵要人组成的“贤人会议”。 1066年,诺曼王朝时期出现了新型的封君封臣关系, “贤人会议”逐渐演变成为封臣的 “大议会”。英国的议会正是在这一躯壳中孕育出来的。 1215年,英国贵族发动起义,迫使国王约翰签署了一份文件大宪章。1258年,在牛津召开了被称为“国会”的议会,首次提出大臣要对委员会而非国王负责,以及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1265年召开的“西蒙会议”由贵族和市民参加,是英国国会的开端,也是下院制度的重要起点。1295年11月13日,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召开“模范会议”,它将召集郡、市代表参会的做法确定了下来,成为一种制度。人们称它为“第一个代议性议会”,是英国议会产生的历史性标志。 演变:伴随着议会与王权的斗争,议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1327年,大贵族召开议会,废黜爱德华二世,迫使其主动退位,开创了议会弹劾国王的先例,也开创了议会可自行召开的先例。 到了都铎王朝时期,人们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普遍认为,议会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