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病案管理的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保证病历质量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医务人员及时、准确、规范的完成病历书写,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调整我院病历管理奖惩管理办法。一、运行病历的奖惩管理规定:(一)病历书写时限管理及奖惩(质控办每月6日统计医院数据中心数据,从科室绩效中扣除) 1.24小时内未完成入院记录,扣10元。 2.8小时内未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扣10元。 3.48小时内无首次上级医师查房,扣10元。 4.缺每周最少一次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扣10元/份。5.日常病程记录:不按规定时限记录病程记录,每次10元。6.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完6小时内补记,扣30元。7.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要在书写规定的时限内打印,病历书写及时打印(满页打印),打印不及时,每页10元。 8.上级医师不及时签名,扣10元/份。9.各项知情同意书,手术风险评估、手术安全核查填写缺项或不及时签字扣10元。(二)病历内涵处罚考核管理方式: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