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稿件要求及评分细则自备稿件朗诵是很多院校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的必备环节之一,所以要求同学通过声音、眼神、表情、肢体语言等艺术手段,清晰、准确、响亮、生动、形象、有感情地把文章表达出来。评分标准:1、吐字发音准确、清晰、明亮、圆润。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朗读的表达技巧;语气变换、通篇节奏正确。朗读稿件的基调准确。(90-100)2、 普通话语音准确无误,吐字发音清晰、明亮。能够运用简单的朗读表达技巧,如:语句中正确的停顿、连接和基本正确的词语重音等。朗读稿件的基调(稿件总体声调的高低、强弱、快慢)基本正确,流畅朗读稿件。(80-90)3、 吐字发音基本准确、清晰,基本能够运用简单的朗读表达技巧,无明显错误,较为流畅朗读稿件。(70-80)4、 吐字发音基本准确、清晰,但有2处以下语音错误;能够基本流畅朗读稿件。(60-70)5、 能使用标准普通话朗读稿件,语音错误3个以上;不能连贯和流畅地朗读稿件即不能完全脱稿。(60以下)扣分项:稿件基调确定有误(减20分-30分)语音错误(减20-10)普通话不标准、方言味较重(减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