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科职责1. 疾病预防控制科为医院职能管理部门,其下属各部门同时接受医务科、门诊部、感染办等职能科室的管理与指导。2.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赋予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法定义务及职责的实施和管理。3. 负责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及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并组织实施。4. 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卫生部的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和操作规范,预防控制传染病在医院内的传播。5. 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收集与统计、传染病隔离、消毒等工作。6.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医疗救治。7.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8. 组织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和疾病监测工作。9.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10.负责督促安排院内工作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防保队伍素质,指导全员开展预防保健工作。11.协助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对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1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