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保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资料:1、通过省级环保验收的证明;2、有 3 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并有 3 年以上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3、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5、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6、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7、具有有效的监测报告。服
2、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受理(当日)审核(15 天)视情况组织监测、现场核实和专家评审(不记入时限)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不属许可,告知申请人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全 程 监 督 电 话 :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法定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改变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文件、防污染设施验收及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流 程 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环保部门同意试生产意见;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总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同时”竣工验
3、收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新建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或替代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 交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不属许可受理(当日)组织检查、验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验收时限 15 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验收时限 5 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卡的验收时限为 2 个工作日。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现场检查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法定时限为 30 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卡承诺期限分别为 15、5、2 个工作日出具验收批复意见;核查意见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全 程 监 督 电 话 :3897396
4、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30 日,承诺办结时限 13 个工作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监测(调查)报告、监测(调查)表类项目编制完成后分别公示 10、5 工作日(不计入限期办结时限),行政审批办公室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不计入限期办结时限)分管领导或行政审批办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
5、意决定(限 6 个工作日) ,拟审批公示 5 工作日(不计入限期办结时限)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按照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暂行办法执行的建设项目,受理后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工作。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审查(限 7 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重新审批流 程 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情况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 交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不属许可受理(当日)
6、审 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时限 15 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查时限 5 个工作日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视情举行听证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全 程 监 督 电 话 :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法定时限分别为60、30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分别为 15、5 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及向大气排放转炉气及可燃气体的批准流 程 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资料: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书;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
7、;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排污费缴款回联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受理(当日)审核(15 天)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 交不属许可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法定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全 程 监 督 电 话 :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夜间建筑施工许可流程图 图例文件流作业指令流 配套资料流或说明 受 理申 请行政审批服务科窗口受理1、审核资料真实性2、核发受理通知书3、补正材料通知书4、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安民告示、施工现场平面图;2、降低建筑施工噪声的技术措施和方案;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8、报告批复及排污申报复印件(首次) ;4、施工结构图件;5、项目审批相应在的建筑施工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6、施工现场设立环保牌(现场)行政审批服务科窗口初审审核资料有效审查决定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审核审批把关市局领导审批 审批、环评科将申报材料报局领导行政审批服务科归档批复 准予或不准予决定书、证照批复取件申请人取件行政处罚流程图对违反环保法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日常监察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其他部门移送 媒体披露审查立案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警告、对公民 50 元以下或法人组织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
9、笔录,取得相关证据。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 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不需处罚 拟处罚 构成犯罪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移送司法机关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告知当事人拟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局领导决定,复杂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其中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排污许可证、较大额罚款)要求 听证举行听证会听证主持人依听证情况提出意见放弃听证或超期未提出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决定书 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执 行 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内未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归档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
10、述申辩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强制流程图行 政 强 制 流 程 图发现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提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提出建议,报局分管领导审批赴现场实施行政强制,向当事人下达 行政强制文书并实施行政强制。 需立案处罚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查封、暂扣、封存等行政强制行为。归 档行政征收流程图行政裁决流程图监测数据纠纷的技术认定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 监测站受理岗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部门发补正告知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职规范围的,不予处理,出具不予处理通知书,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退回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发补正告知 监测站审查进行现场检查,组织专家评审审查意见监测站站长审核 属国控点,并经专家审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可以设置或变更的,向市环保局上报书面申请,申请告知,并书面通知 复审意见 申请单位。国省环保局办公室复核 控点不批准 批准 分管局长审核根据市环保局批 根据市环保局的复意见,作出不批准 批复意见,作出批的书面决定,并告知 准的书面决定,并审批意见 申请单位。 告知申请单位。批准 不批准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作出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 并告知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