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需提交的文件和证件(一)全体股东签署的协议书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本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决议;其中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其签暑的协议书应经过公证;(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书面证明,以及被指定的代表或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三)企业章程及股东会通过企业章程的决议;(四)董事产生及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的决议;(五)资产评估报告及对资产评估结果的认可和确认证明;(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七)股东合法身份证明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载明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数额、出资方式等。改组设立或职工股东人数较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也可由原所在企业劳资部门在股东名册上签章后,不再提供股东身份证明。 (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九)住所及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十)改组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还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十一)其他文件、证件。二、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依法发起设立的、企业资本以企业职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出资、共同劳动、民主管理、共担风险,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