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释放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品类运营赢利能力与现有规模,公司向员工释放部分股权,本着公平、合作、共赢的原则,约定如下:(以下品类为甲方、入股人/投资人为乙方)一、品类名称: 鑫迪木门专卖店 二、品类价值: 50 万元三、品类经营性质:区域代理模式的个体经营户四、品类店面数量:截止 2017 年 6 月 1 日为 1 个店面,店面位置位于 廊坊市红星美凯龙龙河商场 ,店面面积 120 平方米。五、员工入股金额涵盖的品牌规模: 红星美凯龙龙河商场专卖店 六、入股金额与所占比例:出资 拾万 元入股,占 40% 股份。七、入股人的权利与义务1、享有相应股份的年底赢利分红权利;2、享有公司亏损情况下保证入股本金及本金相应同期银行存款两倍利息不受损失的权利;3、有权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以及财务数据;4、有义务宣传品牌、提供品牌美誉度;5、有义务为公司提供销售上的支持;6、有义务向公司提出合理化运营建议;八、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当入股人的行为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时有权退出入股人股份;2、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