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临床路径一、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 适用对象:1. 第一诊断肺结核 (ICD-10:A16.0-A16.2)。2. 肺结核无并发症。3. 肺结核不伴有其他系统疾病。(二) 诊断依据:根据 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 (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肺结核 诊治指南 (2007 年修订版) (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1. 症状:咳嗽、咳痰三周,可伴有咯血、胸痛、呼吸困难、发热、盗汗、乏力、食欲降低、体重减轻等。2. 胸部影像诊断。3. PPD 试验阳性或强阳性。4. 病原学诊断:直接涂片法、分离培养法结核杆菌阳性为金标准。(三) 治疗方案的选择:1. 氧疗(必要时)。2. 规范抗结核治疗。3. 抗菌治疗(有合并其它细菌感染依据者)。4. 吸痰(必要时)。5. 祛痰剂、支气管扩张剂(必要时)。6. 止血(咯血者)。7. 支持治疗。(四) 标准住院日为 2130 天:(五) 进入路径标准: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 ICD-10:A16.0-A16.2 肺结核疾病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