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苏州市彩香实验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正式稿)总 则一、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苏州市彩香实验中学校)依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苏州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制定本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本方案以“多劳多得,注重实绩;奖励先进,促进发展;尊重历史,公平公开;和谐稳定”为原则。本方案适用于本校在聘用合同期内的全体在编在岗人员。二、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该两项绩效工资均须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工作量津贴(含班主任津贴);(2)教
2、育教学成果奖励;(3)管理目标奖等奖励项目。三、基础性绩效工资按 12 个月计,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放暑假时间的规定,按 10 个月计。四、本方案经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并报苏州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五、本方案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生活补贴不区分岗位差异,不与考勤、考核挂钩,1530 元/人月,按月发放。岗位津贴根据教职工所聘岗位的职级和工作年限按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如有变动按上级人事、财政规定统一调整。七、对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管
3、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岗位津贴。八、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达到规定的工作量、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发生教育教学事故以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师,视具体情况减发岗位津贴,办法如下:1.违反师德规范者、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一学期或一年)岗位津贴的 10%100%(根据处分意见定)。2.属于不胜任工作的,减发本人月岗位津贴的 50%;属于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待岗的,不享受岗位津贴。减发期限视情况为一学期或一学年。3.教职工病事假应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不请假者按旷课、旷工处理。(1)当- 2 -月请事假按 100 元/天在奖励性绩效中扣除,病假按 50 元/天在奖励性
4、绩效中扣除,直至当月岗位津贴扣完为止,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并扣除 (2)产天天/前假和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3)旷课、旷工者按照 500元/天在奖励性绩效中扣除(行政处分另定),生活补贴全额发放。(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全额发放。(5)由于病事假一月中工作不满 10 个工作日的基础性绩效中的岗位津贴按 50%发放,病事假满一个月的岗位津贴停发。九、在职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下一年度 1 月起一年每月的岗位津贴按 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受处分、继续教育不合格等原因而未
5、定等次的,下一年度 1 月起一年每月的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十、由学校同意公派进行课程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及相关会议的教师、职工,所涉及工作时间,经学校同意,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中的面授,考试所占用学校工作的时间都作为正常出勤。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工作量津贴(含班主任津贴)(占绩效总数的 65%);(2)教育教学成果奖励(5%);(3)管理目标考核奖等奖励项目(30%)十一、校长、书记、副校长的考核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三、考核办法与结果运用十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1.对各处室的考核由校长室负责。2.对教职
6、工的考核,由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进行,办公室汇总。3.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安排、工作量的确认、教学工作的评价、教学成果的考核,教研组、备课组及教务处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学校教务处负责。4、对年级组长、班主任、副班主任的考核由学校德育处负责。5.对教师教科研成果的评价,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及成果的评价,对信息技术管理人员、电脑室管理人员的考核由教科信息处负责。- 3 -6.对体育、艺术、卫生、安全工作及安全责任人的考核由学校体卫艺保处负责。7.对总务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责任心的考核由学校总务处负责。8.学校原有的考核办法适用的将继续使用。9.考核结果的运用:教职工考核的结果是发放绩效工资的主
7、要依据,也是岗位聘任、岗位晋级、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的主要依据。四、考核标准(一) 教育、教学岗位和工作量奖励(约占 65%)1.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兼职津贴+ 超课时津贴(1)班主任津贴标准:班主任平均 14 级*单位课时津贴/月,按 10 个月计算。班主任按每月德育处考核结果分三个等级:优秀 15 级/人、良好 14 级/ 人、合格 13 级/人发放。(2)课时津贴=(标准工作量+ 教案数)*单位课时津贴标准工作量: 省教育人事部门关于教师工作任务的规定:语、数、外:1012 课周;政、史、理、化:1214 课周 地、生、信息、音、美、体、劳
8、、心理:1416 课周 根据我校实际各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为:语文、数学、外语:10 课周; 物理、化学、初三(政治、历史):12 课周;初一、二(政治、历史)、体育、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劳技、信息等:14 课/周; 辅导课、活动课另算。工作量课时津贴核算:标准工作量为 20 级,教案数为 0.5 级/个)(3)兼职津贴:固定兼职津贴 年级组长:5 级 教科研组长:4 级 副教科研组长:3 级 学科负责人:4 级- 4 - 备课组长:3 级 大队辅导员:5 级 教工团支部书记:2 级 工会委员:2 级 女工委员:3 级 实验员:7 级 网管员:8 级 教务员:5 级 外教管理:2 级 心理咨
9、询:负责人 1 级, 广播播放:6 级 体育老师出操:1 级 总务兼职(固定资产等电脑信息的管理、维护):2 级 专用教室、多媒体教室、机房管理、体育保管、电脑维修:2 级 未来教室管理:2 级注:教科研组长兼备课组长的,备课组长兼职津贴享受一半。教师临时兼职,包括代职、竞赛辅导、运动队训练、护校值班、加班、学校建设的其他工作,由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经校长室批准后执行,并由办公室每月核定年终发放。加班、假期值班 50 元/天;法定国假日值班按国家规定;护校25 元/天。代本学科课 代自习课早读、中自修兴趣社团课30 元 15 元 15 元 50 元2.职工部分: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课时津贴+
10、兼职津贴职工岗位课时津贴:担任普通工人工作的级数是一般教师工作量级数(20 级)的75%,担任职员、技术工人工作的级数根据工作量及任务完成情况适当上浮。3.干部部分:- 5 -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职务津贴+课时津贴职务津贴: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主任助理职务津贴 25 级 20 级 15 级中层以上干部按规定兼课,每周应兼课 2-8 节。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兼课的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工会主席享受中层正职,团委书记享受中层副职待遇,中层以上干部兼职的,按兼职高的管理岗位计算。退二线的中层按担任中层管理岗位的年限适当给予 300 元至 500 元/月的补贴。4.政策性倾斜:教师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离退
11、休三年内任教一半标准课时按标准课时计算。 (中学高级女教师只享受一次待遇)初三中考考试科目课时津贴提高 15%。担任正班主任年限累计满 10 年的教师,11-15 年增加 10%,16-20 年以上增加20%。(二)教育教学成果奖(5%)指教职工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各类竞赛和评比获奖的奖励,以及教职工指导学生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体育、科技、艺术等各类竞赛和评比获奖的奖励,按原附件苏州市一中分校(彩香实验中学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办法)执行。(三)管理目标考核奖(30%)以学期或年度为单位考核结算,具体办法由校长室、党总支和主管处室另行规定。主要包括下列各项考核内容:1.学校发展共享奖:学校荣誉类获奖共享、各类活动(包含工会活动)激励奖等。2.德育管理目标奖励:根据小组德育导师、副班主任奖励方案,由德育处考核核定发放。3.考勤管理目标奖励:根据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由办公室、工会考核核定发放。- 6 -4.教学管理目标奖励:根据学校的集体备课考核制度、课改奖励条例、教学“七认真”考核奖励制度、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包括期中、期末、中考),由教务处考核核定发放。5.教师发展个人目标奖励:根据学校的教师发展性评估方案,由教科信息处考核核定发放。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