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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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25 号招 标 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 2017 年 7 月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1目录目录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总则 .71.1 项目概况 .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7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5 费用承担 .81.6 保密 .81.7 语言文字 .81.8 计量单位 .81.9 踏勘现场 .81.10 投标预备会

2、.81.11 分包(不适用) .91.12 偏离 .92. 招标文件 .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93. 投标文件 .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3.2 投标报价 .103.3 投标有效期 .103.4 投标保证金 .103.5 资格审查资料 .11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4. 投标 .1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15. 开标 .1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25.2 开标程序 .125.3 开标异议 .126. 评标 .126.1 评标委员会 .12

3、6.2 评标原则 .136.3 评标 .137. 合同授予 .13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27.1 定标方式 .13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137.3 中标通知 .137.4 履约担保 .137.5 签订合同 .138. 纪律和监督 .14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4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4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4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48.5 投诉 .14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5评标办法前附表 .151、评标方法 .172、评审标准 .173、评标程序 .1

4、8第四章 合同范本 .2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 .24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重要提示: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开始时间 10 天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3、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

5、中心网”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请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5、开标大会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影响评标活动的不良后果,公管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第一章 招标公告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6、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乡市延津县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2.6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

7、据实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3.1.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8、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1提供任何资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套(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 9:30 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

9、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崔先生电 话:13525024036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0371-55321979 185741139928、监督部门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0373-7106917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重要提示:1、请各投

10、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开始时间 10 天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3、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请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

11、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5、开标大会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影响评标活动的不良后果,公管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进行处理。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崔先生电 话:13525024036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371-55321979 185741139921.1.4 项目名称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1

12、.1.5 建设地点 延津县境内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1.3.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 50000 元整)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据实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

13、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14、定计量单位。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4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单位可自行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5 天前1.11 分包、转包 不允许分包、转包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文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2.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文件 24 小时内2.3.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15、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文件 24 小时内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转账)单上须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单位(200,000 元/单位)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00001002374667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注: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回企业,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多余中标价 2%部分退回企业,若投标保证金不足中标价的2%,须补足 2%作为农民

16、工工资保障金。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3.6.5 装订要求 正本、副本应单独装订成册,须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进行装订,应牢固,不宜拆散。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参照第七章投

17、标文件格式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5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和地点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 9:30 整(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河南省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由技术、经济专业的评标专家 5 人组成;评

18、标专家确定方式:于开标前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 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7.3 中标通知 在总则 3.3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8 纪律和监督 详见总则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词语定义类似项目是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9.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向招标代

19、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9.3 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最新规定支付。9.4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以 u 盘为载体)一份单独密封。9.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价的 2%。9.6 签订合同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纬七路改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6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施工合同。9.7 付款方式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80%;验收一年后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10%,验收两年后支付剩余 10%。9.8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0271389 元。9.9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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