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昆线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 依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结合建指及相关施工单位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是指在铁路营业线上、新建铁路工程线上运行的轨道车及专用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种类为:重型轨道车(含运行控制设备、无线列调)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轨道平车),大、中型养路机械、架桥机等,主要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等工作的主要设备。第3条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归口管理、系统分工、专业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用、修、养”管理体系,确保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用绝对安全。第二章管理组织第4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专业分工,逐级负责要求,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质部、工程部负责人为组员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经理总体负责,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专业负责。第5条相关施工单位的使用部门直接负责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计划、作业检查、考核和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第6条自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