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街道舆情管理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一)日常监看原则。新闻发言人、评论员,具体负责网上舆情的日常监看工作,发现网上涉及本乡舆情,报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实真相后做好回复反馈工作。(二)及时回复原则。网上舆情发展迅速,在回复引导中要突破传统观念,“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回复引导。(三)有效引导原则。注重方式方法,采用及时发布事件真相、堵与疏相结合、培养网上意见领袖等方法,确保网上舆情回复工作有效有力。(四)网上来网上去原则。一般性的网上舆情尽可能采取网上回复和引导,必要时可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舆论引导。二、办理流程(一)舆情发现。网络巡视员负责下载和登记网上舆情,及时通知乡主要领导和涉事部门。(二)舆情处理。涉事部门对网上舆情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网上回复反馈。如不需要网上回复,则及时将原因等处理情况上报效能办和宣传部。如需进行网上回复引导,视情况在发现舆情或收到网宣办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如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协调处理的,可先行进行疏导性、情绪安抚性的回复引导,并及时跟进开展正面回应和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