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开展精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各级关于开展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根据成都市武侯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侯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xxx【 2018】 1 号)的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我街道范围内开展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从严从实解决全街道干部职工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不实等严重问题,教育引导全街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
2、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做好做实脱贫攻坚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精准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程序不符、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弄虚作假,乱表态,不按要求及时宣传、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等行为。通过整治,消除“潜规则”、“暗箱操作”,明规立矩,匡正风气,营造公平公开的政务环境。 (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对街道党工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无动于衷 、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对党工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尤其是脱贫攻坚工作等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未能按时按质量完成任务,对精准扶贫相关政策不清不楚,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帮扶工作走
3、过场,群众意识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的实际困难不帮不助,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等问题。通过整治,扭转扶贫干部精神懈怠、懒政怠政、纪律涣散的不良风气,强化广大干部遇困难不推、遇矛盾不躲的责任担当,焕发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激情,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三、方法步 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查自纠( 2018 年 2 月14日至 3月 24日) 1宣传教育。在 2月 28日前组织召开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组织街道参与扶贫工作的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主要指示精神和中央、
4、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的有关要求,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针对街道可能存在的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2查摆问题。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要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梳理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的软件资料,差缺补漏,认真查找问题,认真填写华兴街道精准扶贫户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览表(附件一),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3整改落实。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一研究,逐项整改。街道党工委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提醒谈话的方式及时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立
5、即纠正,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果断进行严肃处理,务求此次专 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第二阶段:督查整改、从严问责( 2018 年 3 月24日至 6月 24日) 1明察暗访。街道纪委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的方式,前往扶贫对象村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的受理,发动媒体、群众监督。 2督促整改。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的科室和干部,街道纪工委将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3教育惩处。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能力不强的干部, 要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涉嫌违纪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 2018 年 7 月16日至 7月 31日) 1制定办事规范。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切实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明底线、划红线。 2完善考核办法。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进行工作实绩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必要时每半年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 理或纪律处分,考核结果同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