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安全管理规定1. 从事舞台灯光及其他电器的主要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操作证操作设备。2. 剧院保安部和剧院专业人员应与装台单位核算演出时所需全部用电负荷,如负荷超过剧院提供的电量负荷,使用剧院增容电量时,须经剧院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3. 装台单位的硅箱及电源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不得有损坏、漏电、接地等现象。4. 使用烟雾发生器、干冰机应无漏电、漏油现象,加装短路保护装置。幕布、道具必须经过防火处理,涂刷防火涂料。5. 灯具与幕布、布景、道具的间隔距离应大于0.5m,吊在吊杆上的布景、道具、幕布升到顶部时,其下端应与灯具间隔1m以上,如达不到要求,应采取措施加装石棉布。舞台台面上的灯具及其他电器设备应铺垫石棉布。6. 舞台使用的各种电源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线,电源线需固定并覆盖保护(铺胶垫)。加装的电线要用胶布捆绑,吊杆上的灯具要用保险固定。7. 演出期间电源柜、调光硅箱等电器设备必须有技术部派专人看守,对灯具、道具、幕布检查有无安全隐患。灯具的电源插座有无过热现象。8. 消防设施设备严禁挪用,消防通道必须保证畅通。舞台各区域禁止吸烟,防火卷帘、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