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管 理 制 度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是集教学、训练为一体的舞蹈培训学校。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1、按课程需要使用舞蹈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2、师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11、舞蹈教室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