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方案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大力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利部关于开展节约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政府工业办、发改委、水利厅关于编制自治区“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节水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关键。我盟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地域和时空分布差异较大,水资源的补给来源主要靠大气降水,可利用量较小,工业、农牧业和生活用水主要以开采地下水资源为主,现有地表水、中水利用率不高。同时,在水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着用水粗放、浪费严重、公民的用水意识差、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按照“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全盟需水量为5.51亿立方米,现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为4.57亿立方米。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