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根据居民住宅小区用水的特点,加强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挖掘节水潜力,发挥水资源的综合经济效益,本着节约有奖、浪费有罚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通过技术进步、综合利用,科学管理及结构合理化等途径,直接或间接地降低居民住宅小区总体的用水量。第二章 节水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总公司负责各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的整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制定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规章、规程、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三)编制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规划。(四)组织制定居民用水取水定额,并组织检查。(五)指导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参与审核有关节约用水的技术改造项目。第五条 节水管理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条例,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规划、技术政策,并组织指导节约用水的技术开发,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