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朝乡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石朝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聘用护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护理人员,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1、甲方聘用乙方为护理人员,形成工作关系以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聘用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15年1月5日。每月工资1200元,工资按月发放。2、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服从乡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石朝乡敬老院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敬老院的其他规章制度,如因不服从工作安排和不遵守规章制度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每天负责入住老人日常生活护理及老人的衣食住行,要打扫好院内外的卫生环境。按时开、关大门。禁止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入内,并管理好院内外财产。 4、乙方在被聘用期间,要细心对待五保人员,绝对不能打骂五保人员。要求五保老人衣着整洁及床被干净 。每周必须督促五保人员洗澡洗头。对行动不便的护理人员必须要服务到位。 5、乙方在被聘用期间,做好五保人员三防工作: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中暑。如因本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