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国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第1章 概 述1.1评估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的节能评估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源头上把住能源、资源节约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2006年5月24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冀政200690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廊坊国通物流有限公司“文安国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节能评估。节能评估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的要求,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工程项目工艺、技术、设备、综合能耗、材料的下一级资源的综合利用情况等进行评估,避免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1.2评估依据1.2.1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