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FCG-2016-342采购人:潍坊市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1目 录第一章 磋商须知 .2第二章 磋商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 .12第三章 合同格式 .14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第五章 评审办法 .312第一章 磋商须知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1 项目名称 潍坊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采购2 采购内容 详见“第二章 磋商项目内容”3 工期要求 详见“第二章 磋商项目内容”4 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货物采购合同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6 供应商资格 要求 具有
2、潍坊市人社局或教育局认定的电子商务培训资质(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资质。7 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8 磋商保证金 数额 4000 元整。9 磋商保证金 递交方式 电汇或网银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10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1 日 14 时 00 分11磋商保证金递交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潍坊银行新城支行;账户名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80209000142101389412 答疑及踏勘 现场供应商在阅读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须在 2016 年 8 月 19日 12 时前发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至邮箱并发送 word 可编
3、辑电子版至邮箱(两者缺一不可):sjhd_,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接收(0536-8207803,13853611550)。答疑文件经有关单位同意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或传真/电邮)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1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 14 时 00 分,逾期则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
4、务服务中心)15 成交原则 综合评审、合理定标,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6 预算 20 万元整3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潍坊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潍坊市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3、合格的供应商3.1 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磋商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磋商资格
5、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3.1.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3.1.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3.1.3 资质证书原件3.1.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1.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 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资格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没收其保证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取消供应商及借出资格单位三年内在潍坊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4、磋商代表磋商代表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5、磋商费用5.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2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代
6、理服务费(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规定4标准的 80%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至代理公司)。5.3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6、答疑及踏勘现场6.1 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
7、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磋商文件的组成7.l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磋商须知第二章 磋商项目内容第三章 合同文本格式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审办法7.2 除 7.1 内容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查阅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磋商文件后 1 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
8、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8、磋商文件的修改8.1 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磋商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文件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8.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9、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8.5 补充通知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发放。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磋商资料,一律为无效资料。8.6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9、响应文件9.1 响应文件的组成9.1.1 竞争性磋商声明函;9.1.2 报价一览表;9.1.3 分项报价明细表;9.1.4 服务承诺书;9.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1.6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表;9.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69.1.8 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方案、计划;9.1.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1.10 证件明细表;9.2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9.2.1 响应文件按 9.1 顺序组成,
10、装订成册。9.2.2 如果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响应文件全权代表印章。9.2.3 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 A4 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9.2.4 响应文件中磋商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章。9.2.5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采购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9.3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9.3.1
1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皮上清楚标明“正本” 或 “副本”字样。9.3.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均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报标段:9.3.3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9.3.4 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9.4 响应文件的提交79.4.1 供应商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逾期则不予受理。9.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0、磋商保证金10.1 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此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
12、成部分。请供应商提前办理有关手续,相关证明材料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现场。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注:供应商必须将项目编号、名称、标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编号、名称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交纳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保证金提交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潍坊银行新城支行;账户名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802090001421013894。10.2 提交响应文件时,查验汇款凭证原件(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退款信息证明两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最后一页附件)与响应文件一并交予代理机构。10.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
13、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予以拒绝。10.4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0.5 成交人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0.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并没收其保证金,已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10.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6.2 成交的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的;10.6.3 向采购人提供虚假材料的;10.6.4 串谋、借用资格资质的;810.6.5 企图以明示或暗示或其他场外私自行为接触、沟通采购人、评委以获取成交的;10.6.6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14、他情况。11、磋商报价本次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12、磋商工作程序12.1 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12.2 磋商评审小组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2.3 磋商评审小组审阅响应文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12.4 供应商依次进行磋商。12.5 磋商开始,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磋商各项内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
15、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12.5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2.5.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2.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12.5.4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达成的意向,以书面形式由全9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提交,并同时提报最终报价。12.6 确定成交供应商:12.6.1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16、分法对提交最后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12.6.2 确定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结果,采购人审核确定。12.7 签订合同协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13、磋商评审小组人员组成磋商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14、磋商评审纪律14.1 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1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14.3 磋商小组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5、无效响应文件情况说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5.1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15.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5.3 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15.4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5.5 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