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阳县柳泉镇十字路村光伏发电项目采购询价通知书采购编号:宜政集采【2018】10 号采 购 单 位 :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八年四月目 录第一部分:询价采购邀请函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第三部分: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2第四部分:采购程序、成交规则14第五部分: 合 同15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8- 1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74 号令)及有关规定,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宜阳县柳泉镇十字路村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
2、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一、采购编号:宜政集采【2018】10 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03-29二、项目内容:宜阳县柳泉镇十字路村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技术参数:265W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额定功率为 265WP,其主要性能参数如下图所示:电池类型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组件最大功率 265W组件工作电压 30.6V组件工作电流 8.66A组件开路电压 37.7V组件短路电流 9.03A组件尺寸大小 1640*992*40(mm)重量 19KG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为 24 万元)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之内交货并安装完毕。五、政府采购
3、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六、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2 -2、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
4、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竞争性询价。响应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询价当天提交以上资格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八、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
5、:本次采购通过宜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交易”,通过“用户名”或“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询价通知书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8937376)。潜在供应商知道采购信息后,应及早获取采购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再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8 年 04 月 10 日至 04 月 12 日 18:00。(公告期 3 个工作日:2018 年 04 月 10 日至 04 月 12 日)公告发布日期:2018 年 04 月 09 日-
6、 3 -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8 年04 月 18 日下午 3:00 时(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 田振民 13937919456地址:宜阳县柳泉镇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379-68937382地址:宜阳县李贺大道政务大厦2018 年 04 月 09 日-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A 说明1、适用范围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函中所述的货物、服务采购。2、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2 供应商指向
7、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 采购人、业主 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2.4 货物指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须向最终用户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2.5 服务指询价通知书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信息写入、图案或字体印刷、产品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6 公章指供应商的行政章,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2.7 天(日)指日历天。3、合格的供应商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
8、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 凡符合“采购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询价通知书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3.3 供应商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供应商有关采购的规定。4、询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 -B 询价通知书说明5、询价通知书的构成: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本次采购货物的要求、询价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询价邀请函供应商须知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采购程序和成交原则合同(样本)响应文件格式6、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提交响应
9、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按询价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给予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按原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获取该澄清或者修改。7、询价通知书的修改和补充询价通知书的修改或补充将构成询价通知书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8、询价报价(询价总价)计算办法及承包方式:本询价报价为总价承包,即包含完成本次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9、技术标准:合格。10、竞争性询价保证金(转账):人民币 4500 元。收款户名: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账号:661220117000003800
10、831收款银行: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说明:必须从供应商入库时填写的开户行账号转账。- 6 -1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12、合同由成交人和最终用户签订。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13、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在合同约定履约时间内向合同甲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14、付款方式:在成交单位提交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给付货款 90%,余款在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付清。C 响应文件的编写15、要求15.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
11、性,以使其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15.2 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15.3 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响应函响应报价表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一览表技术参数偏差表售后服务承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其它内容16.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胶装) ,有目录、有页号。活页装订将不被接受。17、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中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18、报价18.1 本次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18.2 投标人应填写响应函、响应文件汇总表,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其它表格与响应文件汇总表不符,以响应文件汇总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3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总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8.4 响应文件如有漏项,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之中,由供应商自负。18.5 价格构成: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即最终结算价。19、供应商资格的证
13、明文件19.1 询价邀请函中要求的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19.2 供应商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供货能力。19.3 供应商有能力履行询价通知书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技术服务等义务。20、保证金20.1 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20.2 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供人民币 4500 元的投标保证金。20.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0.4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8 -20.5 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14、5 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逾期未来退还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20.6 下列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0.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0.6.2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20.6.3 成交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未按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21、响应文件有效期21.1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询价之日起 60 日。2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 响应文件应提交一份正
15、本和三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2.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22.3 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2.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D 响应文件的递交2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及电子文档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标明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23.2 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2018 年 04 月 18 日下午 3:00 前不准启封”的字样。23.3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询价邀请函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