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第 8 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勘察项目谈判文件招标编号:韩招【2013】022 号招标人:韩山师范学院二一三年八月谈判邀请致各潜在投标人:韩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就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第8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勘察项目进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编号:韩招【2013】022号二、项目名称: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第8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勘察项目三、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第 8 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学生宿舍楼 1 幢,建筑层数 6 层,总建筑面积 4500 平方米,总投资 1372.8 万元(其工程建安费用预计 900
2、 万元) 。本项目为陶瓷学院第 8 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勘察。2、招标范围:陶瓷学院第 8 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勘察(勘察孔的位置及标准以设计要求为准) 。3、最高限价:勘察费用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以实际签证为准的 85%。4、勘察周期:在确定勘察任务后的 15 天内完成。5、提供相关资料: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八份。6、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全部勘察成果资料 10 天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勘察费用。四、合格投标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并通过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年度备案的勘察设计单位;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拟派驻本工程
3、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3.自 2010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承担勘察工程项目没有发生工程质量的安全事故;4.近三年来,投标人在本地勘察工程项目内有突出业绩优先考虑。五、报名时间和谈判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请投标人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2013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5: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
4、章)和谈判保证金收据等。到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西区才林楼 306 房报名,上述文件须在中标后提供原件给采购人核对。2、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套。 (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六、谈判保证金:报名参加谈判的单位必须到韩山师范学院财务处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圆整的谈判保证金(RMB:1000元) ,凭谈判保证金收据报名。没中标的单位在谈判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凭谈判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凭谈判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无息) 。如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谈判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
5、月27日下午2:303:00。八、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东区综合楼二楼审计处会议室。九、谈判时间:2013年8月27日下午3:00。十、谈判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东区综合楼二楼审计处会议室。十一、招标人、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韩山师范学院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才林楼 306 房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768-2523322韩山师范学院2013 年 8 月 20 日投标人须知韩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就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第 8 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勘察项目进行谈判。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6、 一、 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第 8 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学生宿舍楼 1 幢,建筑层数 6 层,总建筑面积 4500 平方米,总投资 1372.8 万元(其工程建安费用预计 900 万元) 。本项目为陶瓷学院第 8 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勘察。2、招标范围:陶瓷学院第 8 幢学生公寓建设工程勘察(勘察孔的位置及标准以设计要求为准) 。3、最高限价:勘察费用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以实际签证为准的 85%。4、勘察周期:在确定勘察任务后的 15 天内完成。5、提供相关资料: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八份。6、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全部勘察成果资料 10 天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勘察
7、费用。二、合格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并通过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年度备案的勘察设计单位;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3.自 2010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承担勘察工程项目没有发生工程质量的安全事故;4.近三年来,投标人在本地勘察工程项目内有突出业绩优先考虑。三、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请投标人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2013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5: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
8、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谈判保证金收据等。到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西区才林楼 306 房报名,上述文件须在中标后提供原件给采购人核对。2、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套。(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8月27日下午2:303:00;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下午3:00,地点为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东区综合楼二楼审计处会议室。2、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9、五、谈判的安排1、谈判开始时间:2013 年 8 月 27 日下午 3:00。2、谈判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东区综合楼二楼审计处会议室。3、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六、谈判及中标人的确定1、报名单位只有一家的,采用单一谈判的方式,就勘察要求、价格、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谈判,形成谈判决议,确定中标人。2、报名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采用二轮竞价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谈判小组与投标人进行二轮次的勘察要求和价格谈判,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投标人的响应具有可比性。(2)谈判的内容包括但
10、不限于:合同执行、相关服务、承诺和招标人配合等内容。(3)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承诺和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文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当场签字后生效,投标人应受其约束。(4)第一轮次谈判结束,投标人均须对谈判小组书面提出的本轮次谈判要点,作出书面确认,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据此谈判要点选择作出书面承诺和报价。投标人未按时作出书面承诺和报价的,也未书面申明其坚持第一轮报价的,谈判小组将自行作出判断,认定投标人坚持其最后一次报价或认定其弃权不继续考虑其报价。(5)第一轮次谈判结束后,投标人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提交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招标人不接受高于第一轮次
11、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6)谈判小组根据符合招标需求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谈判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7)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投标人对谈判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并加盖中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向韩山师范学院监察部门投诉。七、合同协议
12、书签署(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照中标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署合同。(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a) 合同书 (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与管理单位初拟合同,并按程序审批后签订) ;b) 中标通知书 ;c)谈判文件;d)中标人的报价文件。八、谈判保证金报名参加谈判的单位必须到韩山师范学院财务处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圆整的谈判保证金(RMB:1000 元) ,凭谈判保证金收据报名。没中标的单位在谈判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凭谈判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凭谈判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无息)
13、。如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谈判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九、招标活动费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书前应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活动费,招标活动费按中标价的 5收取。附件 1:投 标 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招标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经研究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勘察费用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以实际签证为准的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招标人的委托内容。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5 的招标活动费。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文件,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 标 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