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 9 A_ 航空器数据申请表编号 国籍和注册号码 新设 变更航空器型号 航空器类型 选呼或报呼呼号或其他标识 航空器识别码 最大起飞重量 t是否按地标飞行 是 否 启用日期 年 月 日 发射机数据设备名称型号核准代码设备型号设备出厂号(件号)发射标识频率频带(MHz)频率间隔(kHz)发射功率dBW电台安装位置天线类型天线安装位置设备数量航空器地球站型号核准代码设备型号工作频率(MHz) 发射功率 电池有效期 电台安装位置设备数量营救器发射机 其他无线电设备数据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型号核准代码 频率或 频带 (MHz) 设备数量至至至至备 注 表号 /2006
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填写说明1. 本表用于申报各类航空器上所设置的全部制式无线电设备(包括航空器电台、营救器发信机、卫星航空移动业务移动地球站、无线电导航设备等) ,但非制式电台不填写此表。凡新配备无线电设备或变更已有设备的频率或功率等核定项目时均应填写此表,并在“新设”或“变更”栏相应的“”内填写“”号。2. 此表右上角的“A_” ,表示“技术资料申报表表号” , “A”后由 4 位数字组成。此栏由用户填写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用户填写。3. “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更改
3、已设台(站)数据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4. “国籍和注册号码”栏,系指航空器所属国籍的简称及登记注册号码。5. “航空器型号”栏,系指航空器的具体型号。由不超过四位的数字、字母组成,代表飞机的制造厂商、型号等。6. “航空器类型”栏,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YU 运输类 (包括货机、客机等)ZY 专业类 (即通用航空类,包括空中喷药、空中游览等)CJ 初级类 (包括气球、飞艇和超轻型飞机等)7. “选呼或报呼”栏,系指航空器电台的呼号识别的一种方式。8. “是否按地标飞行”栏,系指飞行器在空中飞行是否依靠地标导航(公路、铁路、河流等线状地标;山峰、灯塔、公路交汇点等点状地标;湖泊、
4、城镇等面状地标) 。由用户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9. “最大起飞重量”栏,系指飞机适航证上所规定的该型飞机在起飞时所许可的最大重量。固定翼飞机必须在“吨位”栏内填写具体吨位值,具体吨位值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10. “启用日期”栏,系指该电台拟启用频率的起始日期。11. “设备名称”栏,系指发信机设备的名称,包括 HF 收发信机、VHF 收发信机等,由用户填写。如果设备名称为航空器地球站,则仅指航空器上制式电台。后安装的地球站不填此表。12. “型号核准代码”栏,系指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后,获得的唯一代码。13. “设备型号”栏,系指发信机设备的型号。
5、当有多个设备型号时,可加续表。14. “设备出厂号”栏,系指设备出厂时编号。设备出厂号不超过 15 个字符,属于备用设备应在出厂号后加注“(B) ”。15. “发射标识”栏,填写无线电发射的发射特性,由九位字符组成。其前四位字符表示必要带宽,第五至第七位字符表示发射类别的基本特性,第八、第九位字符表示发射类别的附加特性。 (见 GB12046-89 规定) 。16. “频率 频段”栏,由用户根据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频率或设备使用频率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属于备用频率应在频率后加注“(B) ”。当选择频段时,在上一行填写起始频率,下一行填写终止频率。17. “频率间隔”栏,系指设
6、备的每信道间隔。18. “发射功率”栏,系指发信机的标称输出功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在功率值前填写功率标志代码(功率值与代码之间需间隔一至两个空格):X 表示峰包功率 Y 表示平均功率 Z 表示载波功率19. “电台安装位置”栏,系指无线电台安装的具体位置。有机翼、机身、动力装置、起落装置等。20. “天线安装位置”栏,系指天线安装的具体位置。同上。21. “天线类型”栏,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BA J 形天线 BB 布朗天线 BC 鞭状天线 BD 高增益全向天线BE 对称振子天线 BF 同轴偶极天线 BG 折合振子天线阵 CX 其他类型天线 XY 引向天线(X 表示引向天线的层数,Y 表
7、示引向天线的振子总数)22. “设备数量”栏,系指同次申请填在该表上的同类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的总数量。23. “航空器地球站”栏,仅指航空器上制式电台。后安装的地球站不填此表。24. “营救器发射机”栏,系指为营救目的而设置在任何营救器上的移动电台。25. “电池有效期”栏,系指能保证“营救器发射机”正常工作提供电力的时间。26. “其他无线电设备”栏,系指雷达、自动定向机、测距机、无线电高度表等无线电设备。27. “频率或频带”栏,由用户根据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频率或设备使用频率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当按实际频点工作时,在“至”左边填写发射中心频率,右边不填。28. 如需填写续表,其资料申请表编号与前表相同,并在“备注”部分中“表号”栏“/”左侧填写该表的顺序号,右侧填写表的总数。例如,2/4 表示此资料表号下共有 4 张申请表,此表为第 2 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