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程序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程序,贯彻行政许可的公开、便民、高效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含西安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新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工作。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技术质量监督处承担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的具体工作。审批依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申请建立城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单位和申请建立其他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建设单位以下统称为申请单位。第三条 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陕西省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申请书(见附件 1);(二)因工
2、程项目需要申请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三)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四)能够反映申请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和制度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建立城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提供该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文件(原件)。申请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 技术质量监督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登记,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技术质量监督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填写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2),并送达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技术质量监督处
3、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填写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材料补正通知书(见附件 3)。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技术质量监督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填写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4),同时退还有关申请材料。第五条 审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技术质量监督处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申报材料和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论证会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填写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查意见表(见附件 5),由技术质量监督处
4、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主管局领导审批。(二)主管局领导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签署审批意见。第六条 技术质量监督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审查工作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第七条 技术质量监督处根据主管局领导的审批意见,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送达准予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通知书(见附件 6)或不予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通知书(见附件 7)。第八条 经审批准予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须于审批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并以保证时效为原
5、则。遇有人员出差等原因不能按本程序规定实施审批的,上一级领导可以直接作出准予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件 1陕 西 省 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申 请 书申 请 单 位 名 称 :(公 章 )坐 标 系 统 名 称 :申 请 日 期 : 年 月 日拟 建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情 况 表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人单位地址 电话上级主管部门 电话坐标系统名称坐标系统计划建设时间坐标系统计划启用时间采用技术标准技术等级 投影种类中央子午线 投影面 高程 米系统使用覆盖范围拟建立平面坐标系统基本情况如何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本区
6、域内已有坐标系统及与拟建坐标系统关系情况建立所申请坐标系统可行性的专家分析、论证材料(附件)目录所建坐标系统在该行政区域内唯一性的证明材料目录备注附 件 2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受 理 通 知 书陕测坐标受字( )第 号:你 单 位 申 报 的 有 关 材 料 于 年 月 日 收 到 。经 初 审 所 申 报 材料 齐 全 、完 整 ,符 合 要 求 ,决 定 予 以 受 理 。年 月 日(注:本通知一式二份,申请单位一份, 审批机构留存一份。)附 件 3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审 批 材 料 补 正 通 知 书陕测坐标补字( )第 号:
7、你 单 位 关 于 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的 申请 ,我 局 已 于 年 月 日 收 悉 。经 审 查 ,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测 绘 法 、陕 西 省 测 绘 条 例 和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你 单 位 应 补 正 下 列 材 料 : 特 此 通 知年 月 日(注:本通知一式二份,申请单位一份, 审批机构留存一份。)附 件 4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陕测坐标不受字( )第 号:你单位申报的 有关材料于 年 月 日收到。经初审因以下理由,决
8、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年 月 日(注:本通知一式二份,申请单位一份, 审批机构留存一份。) 附 件 5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审 查 意 见 表陕测坐标审字( )第 号申请单位资料 提供资料状况拟建坐标系统资料 附 件 6准 予 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通 知 书陕测坐标准字( )第 号:根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程序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 申请书进行了审批,审批意系统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意见资料 其他资料 拟建坐标系统的唯一性情况承办人:(签字)年 月 日 承办人员意见承办人:(签字)年 月 日技术质量监督处意见 处长意见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省局审批意见主管局领导:(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