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敬贤教师公寓电热水器采购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GXY-2018-019项目名称:敬贤教师公寓电热水器采购 招 标 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地 址: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日 期:2018 年 6 月 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1 -第二章 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 .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7第一节 说明 .7第二节 招标文件说明 .8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写 .8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第五节 开标和评标 .10第六节 定标 .1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受我校招标领导小组的委托,以公开招标形式采购一批电热水器,欢迎具备相应
2、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 采购编号:JGXY-2018-019二、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敬贤教师公寓电热水器采购三、 供货地点: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四、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五、 参与本次投标的报名时间:从发标日起,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 2018年 6 月 28 日 18:00 前,以书面方式向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报名:参加投标的报名确认单、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后退回)并留盖章后的复印件存档,以确认投标资格。六、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4:00 前,将密封并盖印章的投标书送至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
3、产与后勤管理部。我部将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 3 号楼 909 会议室开标。七、 招标会现场的各投标方代表应为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被授权人,并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备查。八、 投标方应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 17:00 前,以电汇方式向我校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圆整。并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4:00 前,将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原件交我校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 3 号楼 909 室,现场复印,原件带回)以确认投标资格。未提交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取消投标资格。收
4、款单位名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户行:中行龙海支行账 号:4091 5837 0458注 意:转款时,请在进账单据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九、 凡对本批招标提出询问,请在 2018 年 6 月 28 日 18:00 之前以信函、传真形式,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联系,招标人保证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18:00 之前以书面形式做出回应。地 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联系人:蒋老师 林老师 程老师 电 话:0596-6288526、6288645、6288524 传 真:0596-6288224网 址:http:/ Email: 邮 编:363105第
5、二章 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1. 采购项目 :电热水器2. 其它说明以上设备的参数为基本参数。评标时以各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及设备配置为评价指标;各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作到配套齐全、功能完善,以方便使用。中标单位需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3. 投标要求3.1.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应答书或技术建议书。3.2. 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产品的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在投标时可不提供授权文件,但在中标后需提供这批货物的原厂家授权文件。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6、) 备注电热水器 家用,容量 40L,设定温度范围 30-75,二级能效。品牌:美的、海尔、格力、龙舟 258需包旧机拆卸至指定位置及新机安装即热式电热水器 家用,功率 7500W 及以上。品牌:奥特朗、哈佛、美的 20需包旧机拆卸至指定位置及新机安装3.3. 进口货物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代理正本,所有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原装进口产品,供应商必须负责为用户安装调试。3.4.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商经 2016 年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并留加盖公章的有效复印件存档。3.5.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
7、价格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6. 投标文件中附投标货物的详细产品配置及彩图(尽可能提供相关视频资料及样品,作为评标参考,中标设备的样品作为到货验收时的依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正品,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3.7. 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 3 名以上的售后服务人员。3.8.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招标数量。4. 本次招标废标界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将按废标处理:4.1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4.3
8、 投标人资格不满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4.4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打印(格式可扩展)、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实质性内容更改后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4.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承诺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4.6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4.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电汇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上的账户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8 投标人所报商品价格明显超出市场正常
9、值的或者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的(招标人有权在开标时公布最高控制价);4.9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质询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投标人拒绝说明; 不能合理说明; 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 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无效标的其它条款。5.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及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施工配合费、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总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投标报价之外向招标人索取其它任何费用。6. 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持中标通知书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10、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及相关技术和服务协议的基础。7. 验收条件7.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验收标准。7.2. 用户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 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根据合同规定为中标人办理付款手续。 8. 付款条件设备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95,余下的 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若供货商在保修期内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设备无在修状况,则一次付清,否则予以扣留。9. 售后服务要求9.1. 投
11、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9.2. 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操作使用常规知识、技术特点、安装、使用、维修、软件使用和一般的故障判断等知识的培训,使招标人能正确使用及维护设备,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9.3. 保修期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项目表格。保修期自用户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9.4. 设备若发生故障,在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给予答复,国产仪器中标供应商须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口仪器中标供应商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供应商到达现场后 48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应予以免费更换同配置设备或
12、提供同档次代用设备;在维护期内应予提供代用设备或提供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保修期限满后,供应商所更换的设备,应以当时的成本价格计算。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说明10. 投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0.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0.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0.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0.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3、11. 定义11.1.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11.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2.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合同总金额的 1%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 5 天内汇入以下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 户 行:中行龙海支行账号:4091 5837 0458注意:转款时,请在进帐单据中注明中标服务费、中标项目名称。1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用户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
14、. 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有权宣布流标或者采用议标的形式确定供货单位。第二节 招标文件说明14.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4.1. 投标邀请14.2. 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14.3. 投标人须知14.4. 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1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5.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 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写16. 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15、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的响应。17.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7.1. 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17.2.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3.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8. 投标文件的组成18.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8.1.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以及投标价格一览表等;18.1.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8.1.3.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
16、其他内容。18.2. 投标人应将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19. 投标文件格式19.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价格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19.2. 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9.2.1.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9.2.2.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件服务的费用。19.2.3. 配套设备或设施的数量和费用。20.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20.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20.1.1.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
17、照有效复印件壹份。20.1.2. 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壹份。20.1.3.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20.1.4. 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20.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21.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21.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21.2.1. 货物主要技术性能和配套设备建设的详细描述。21.2.2. 如果规格技术参数有偏离,请填附表 4(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22.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30 天。2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3.1. 投标文件分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分别封装。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3.2. 投标文件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23.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23.4.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23.5. 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