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 苏 省 社 会 教 育 服 务 指 导 中 心 文 件苏 社 教 指 2017 30 号关于启动首批省级游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创新社区教育形式,促进我省社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和充分发展,经充分调研,决定启动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游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就申报、建设工作的要求明确如下:一、建设原则坚持创新驱动。基于社区教育的游学项目建设是推动社区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是
2、创新教育教学模式的积极探索,是增加有效供给、提高教育效能的重要途径。坚持精准发力。要立足实际,基于目标导向和公众需求,着力于推进社会建设,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坚持整合共享。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引入市场机制,创新2建设模式,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坚持服务大众。要贴近生活设计项目,体现“生活即学习”的理念,搭建大平台、打造大课堂,努力让更多的社会成员能够参与游学。二、申报内容游学项目要作精心的教学设计,把“学习元素”和“教育元素”融入进去。要有明确的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加以适当的引导,能调动学习者学习的兴趣和参与的主动性。游学项目可依托地方自然和文化资源、红色教育资源、主导产业资源、社会
3、公共设施等开展,也可依托传统文化(雕刻、陶艺、茶道、太极等)传承人等开展,努力打造文化游学、工业游学、自然景观游学、社区游学的特色品牌。三、申报要求游学项目建设主体为县(市、区)和有关机构。请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各市开放大学汇总建设申报表后,会同市教育局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各市最终推荐 1-2 个游学项目至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四、项目评审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邀请专家对各市上报的游学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公布江苏省首批游学项目名单,全省拟设立首批试点游学项目 10 个左右。3五、项目管理游学项目的建设管理由属地教育局指导,当地开放大
4、学管理。申报表需同时由开放大学和教育局签章;申报省级游学项目,需制订完整的建设方案;游学项目建设条件保障主要由地方教育局和开放大学负责;对于获批的省级游学项目,江苏开放大学将以专项方式,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建设过程一般为两年,在其过程中,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采取中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导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后,并统一授受“江苏省社会教育游学基地”铭牌。请各市开放大学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前将游学项目申报表及相应的建设方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 399 号江苏开放大学
5、社会教育处 1703 室,邮编:210036,联系人:丁晓华,联系电话:025-86265339,同时发送邮件至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17 年 12 月 4 日 4附件:游学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文字精炼有创意,能高度概括和呈现本游学项目的主题、特色,10 个字以内为宜项目属地明确项目管理单位(一般为县级开放大学)基地名称可以有多个基地。根据游学基地的实际情况定义,高度概括游学基地的功能和特点项目运营方式根据景点内容、教学内容等组合安排为该游学项目报价项目建设方案要点具体介绍游学的内容,如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游学路线、游学形式、教育元素的融入、教学环节的设计、游学元素说明等,500 字以内。游学项目启动预算及经费来源根据游学基地的实际情况,估算出大概的启动、推广费用。游学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提供该游学项目负责人及具体联系人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