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310082017- 1 - 0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或届满需继续在村医务室从事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二、办理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五条 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三、实施
2、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审批条件(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登记予以批准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年以上的;(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3.不予批准的情形: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
3、事行为能力的;(2)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年的;(3)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年的。(二)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予以批准的条件:1.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 5 年,在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 3个月内申请再注册,未经再注册,不得执业;2.乡村医生再注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医规范及职业道德考核合格;(2)完成年度培训,考试合格;(三)依申请变更注册准予批准的条件:1.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2.乡
4、村医生再注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2)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四)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销注册予以批准的条件:1.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 1 -3.终止执业活动满 2 年的;4.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办事窗口: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 2 楼卫计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管理局站下车即到。办理人:杨兴姑、王富爱六、申请材料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
5、请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执业注册(首次)再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依据 备注1 书面申请 原件 纸质 1 2 云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原件 纸质 1 3 半寸免冠正面半身照复印件纸质 1 4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纸质 1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验原件收复印件5毕业证书 复印件纸质 1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验原件收复印件6技能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纸质 1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验原件收复印件7 6 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原 件 纸质 1 8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原 件 纸质 1 9 注销原因 原 件 纸质 1 注: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在复印件签 “此复印件与原件
6、一致”字样并按手印(章) ;表格 A4 纸双面打印。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当场受理,受理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执业注册(首次) 、再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材料补正时间不计算在内) 。1.受理:办理人员自收到申请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工作。2.考核:西畴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编制上报。3.审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 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4.发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乡村医生
7、执业证书;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2 -并说明理由。八、审批收费无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12、资质资格1.证照名称:乡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2.实施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第十一条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
8、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3.颁发部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2 楼卫计窗口(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网上提交。网址:http:
9、/,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卫计局 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收到申请后,在 1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发送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受理后 2 个工作日内西畴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
10、核,编制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材料补正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审批发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2 楼卫计窗口(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 3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54773.网络咨询。 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 办事指南-部门窗口-卫计局(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
11、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西畴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网站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审批证件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个月申请再注册。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 10 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 60 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西畴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公示”栏目中公布。(五)监督投诉监督电话:西畴县卫生计生监督执
12、法局办公室:0876-3032187 ;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7628250;县委编办:0876-3032451咨询及投诉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 2 楼卫计窗口(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下载地址: 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 办事指南-部门窗口-卫计局直接领取:卫计窗口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 4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审查结果修改结果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办事流程图需要补正材料 符合不予受理情形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 不合格 合格材料不合格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发证机关审查材料决定公开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5 个工作日予以审批通知申请人修改不予审批2 个工作日内办理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