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浦铁路地道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JPTLDD-KCSJ-201802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八 年 二 月1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52第一章 招标公告津浦铁路地道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津浦铁路地道改造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津浦铁路地道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静审投【20
2、17】781号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静海区津浦铁路地道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投资总额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连接静青路与G104的道路上,共6处,具体为:东长屯、陈官屯一街、东钓台、王官屯、唐官屯三街、刘下道。津浦铁路地道改造一期工程,对地道及两侧引路重新做路面结构、挡墙及边坡护砌,对地道内的排水管网和泵站重新设计和施工,同步实施道路修复工程。重新铺设的路面结构为:22厘米水泥混凝土板、18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5
3、厘米12% 的石灰土、15厘米10%的石灰土;挡墙设置为高度为0.5米,宽度为0.25米;水泵采用2台潜水排污泵,排除地下水时,开一台水泵,备用一台,雨季时,两台水泵全开;增设缺少的交通标志、设施并施划标线。2.2 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30天,提交实施方案;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30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4、)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一项泵站工程的勘察业绩及一项泵站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
5、一个标。(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9 日至
6、2018 年 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B1 座 17 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5.1
7、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7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
8、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联 系 人:王建林 联 系 人:郝文杰 电 话:022-59595206 电 话:022-23210356传 真:022-59595206 传 真:022-271222182018 年 2 月 9 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联系人:王建林电话:022-59595206传真:022-59595206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联系人:郝文杰电话: 022-23
9、210356 传真:022-271168101.1.4 项目名称 津浦铁路地道改造一期工程1.1.5 建设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1.2.1 资金来源 区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财政拨款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招标范围初测 定测 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其他: 设计概算的编制 1.3勘察设计周期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 6续上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人员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1.4.2 联合体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还应
10、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1.11 分 包 不允许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不允许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无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1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投标文件形式 单信封双信封3.2.2 投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 标限价 否是,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万元整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
12、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16时之前(1)如采用电汇招标代理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账 号:142001517010003042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并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如采用转账支票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
13、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3)如采用银行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3.7.5 投标文件
14、副本份数2 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电子文件内容包含:PDF格式的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正本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光盘或U盘需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 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投标人地址:_投标人名称:_投标人联系人:_投标人联系电话: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投标人地址:_ 投标人名称:_ 投标人联系人:_ 投标人联系电话: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寄)投标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_招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在_年_月_日
15、_时_分前不得开启9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 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18 年 3 月 7 日上午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1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推选出的代表检查或投标人代表互相检查 (5)开标顺序: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应专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否 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1 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支票或银行保函等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1: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监督部门2:天津市静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