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 包 文 件发包人: 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编制时间:二 0 一七年十一月第 1 页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缙招标 XT2017-09 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包文件备案表发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日 期: 2017 年 月 日招标代理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日 期: 2017 年 月 日行业主管部门: (盖章)日 期: 2017 年 月 日县公管办: (盖章)日 期: 2017 年 月 日第 2 页
2、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目 录前附表一 -4前附表二 -51、工程概况 -62、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6二、发包文件 -63、发包控制价 -64、发包报价下浮率 -7三、开标、评标、定标 -75、开 标 -76、授予合同 -8四、工程结算方式 -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3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略) -1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6第 3 页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发 包 公 告一、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
3、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二、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受发包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发包事宜。三、工程概况: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位于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工程内容包括:施工便道修筑、危岩体清理、锚杆制作安装等。工程概算约 54 万元。四、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1、承包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或公路或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参加本次发包会议。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4、:网上下载 2017 年 11 月 10 日起在缙云县政府网 http:/ http:/)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需图纸、发包控制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六、其他1、承包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承包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发包会议;承包申请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2、承包保证金: 壹万元,发包文件资料费为 500 元。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578-3135799缙云县胡
5、源乡人民政府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11 月 10日第 4 页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第 5 页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第一章 发包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内 容 规 定1工程名称: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60 日历天发包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工程概算:约 54 万元。2 承包申请人资质等级:详见发包公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详见发包公告3 发包控制价:5402
6、71.00 元(暂列金 20000 .00 元,其中暂列金不下浮)发包下浮率范围:5%-9.9%4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 48 号(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接收人: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代理机构)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 时(北京时间)5未交承包保证金年费的承包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交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壹万元交款方式: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其它方式)开户银行:缙云县农业银行营业中心收款人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810101040015907承包申请人应以银行汇票、本票形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提交承包保证
7、金并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 时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6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7 有效期:发包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第 6 页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前附表二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1承包申请人必须到场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发包会议;2 应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参加发包会议的提供)2、承诺书(附件二)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 时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3 预中标公示公示 3 日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县检察院
8、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法人、 项目负责人查实有行 贿犯罪行为被判刑,刑满不足两年的,则取消该预中标承包人的中标资格。4 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5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6 承包保证金的退还 除预中标承包人外,其他承包申请人的承包保证金于发包会议结束后退还,中标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7确定为预中标承包人后需提供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2、按招标控制价根据下浮率下浮后的商务标( 要求:总价
9、保留至整数);单价采用同比例方式下浮,总价按下浮的单价确定。上述 1 项资料(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在确定为预中标承包人后当场提交,第 1、2 项资料在确定为预中标承包人后3 日内提供(一正四副)。本工程中标单位需向业主单位提交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资料在确定为预中标承包人后 3 日内提供。第 7 页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 工程概况: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位于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工程内容包括:施工便道修筑、危岩体清理、锚杆制作安装等。工程概算约 54 万元。1
10、.2 本工程采用公开抽签方式选定施工单位。2、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2.1、承包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或公路或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2.3、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参加本次发包会议。 二、发包文件3、发包控制价发包控制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和审定。缙 云县胡源乡上坪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11、。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 版)。2013 年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 号)。建建发2017144 号文件、浙建站定201723 号文件、浙建站定201735 号文件、丽建价 201413 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丽 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7 年第 10 期,浙江造价信息 2017 年第 10 期。、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单价,工程数量均为暂定,作为招标时的共同基础,结算时第 8 页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
12、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按实调整。4、发包报价下浮率发包下浮率范围:5%-9.9%。三、开标、评标、定标5、开 标5.1 开标本工程将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 时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举行发包会议。承包申请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发包会议。5.2 承包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未参加发包会议:(1)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发包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到场参加会议者;(2)承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3)承包申请人未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承包保证金的;5.3 开标会议程序(1)、
13、验证 所有承包申请人的承包保证金是否到位情况;(2)、对 承包申请人到场人员身份进行登记;(3)、按承包申 请人签到单顺序进行随机抽取,确定承包申请人编号;(4)、预 中标承包人的确定:由发包人代表按承包申请人编号进行随机抽取确定预中标承包人。(5)、对预 中标承包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如不符合要求,将作废标处理,重新抽取预中标承包人。(6)、由 预中标承包单位代表和发包人代表分别在下浮率 5%-9.9%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由预中标承包单位代表和发包人代表分别在整数(5、6、7、8、9)和小数(0.0、0.1 、0.2、0.3、0.8、0.9)中抽取一个下浮率,先被抽取的下浮点 应放回抽签箱
14、中(例如:预中标承包人代表抽到整数 7,小数 0.8,即预中标承包人代表的下浮率为 7.8,发包人代表抽到整数 8,小数 0.5,即发包人代表下浮率为 8.5),两第 9 页 共 29 页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传真、联系电话:0578-3135799者的平均下浮率作为最终发包下浮率;(7)、宣布 预中标承包人和下浮率。6、授予合同6.1 履约担保(1)预中标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天内或承包合同签署前,应按发包文件的规定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 3%、工期履约保证金为 3%、项目负责人履约保证金为 2%、文明安全施
15、工保证金为 2%)。6.2 合同签订发包人与中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发包文件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四、工程结算方式7、工程结算7.1、工程量的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1)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2)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5)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6)其他: / ;7.2、(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发包文件提供的发包控制价中的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