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昆明高新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须知 办理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734 号) 办理条件1 参保人连续缴纳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2 用人单位或个人欠缴医疗保险费 2 个月以内补缴欠费的,其连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在欠费期间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 2 个月以上的其连续缴费年限重新累计计算,医疗保险基金
2、不支付欠费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3 两险合并实施前参加昆明地区职工生育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生育保险的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4 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生育医疗待遇后,按照补差的方式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5 两险合并实施前参加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2017 年 6 月 30 日 24:00 时以前分娩或2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按原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6 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参保人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生育保险待遇1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1 生育医疗
3、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2 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2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包干结算)生育种类 包干费顺产 2500 元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 3000 元剖宫产 4000 元妊娠 4 个月以上流产(含人工流产) 2000 元妊娠 4 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 600 元放置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 450 元摘取宫内节育器 150 元输卵管结扎术 2000 元输精管结扎术 1000 元输卵管复通术 2500 元输精管复通术 2000 元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生育的医疗费用增加 500 元3 生育津贴1 以职工所在
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3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 月平均缴费基数(元)30(天)假期天数2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以下天数执行 女职工生育享受 158 天的产假,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 7 天,产假期间放置的天数顺延; 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 7 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 30 天,产假期间结扎的天数
5、顺延;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 15 天; 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 30 天; 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 15 天; 办理材料1 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1 昆明高新区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核报表一份;2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3 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4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5 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 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8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注明是一孩或二孩,未注明的需到当地发证机关出具情况说明);9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参保男、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材料1 昆明高新
6、区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核报表一份;2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3 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4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5 手术记录一份;6 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 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9 由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摘除宫内节育器的相关材料;10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计划内生育待遇申报材料1 昆明高新区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核报表一份;2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3 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4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5 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 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58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注明是一孩或二孩,未注明的需到当地发证机关出具情况说明);9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参保职工配偶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参保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3已享受过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须提供医院的住院结算单(表九)或医保中心的个人医疗报销单原件;4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1 昆明高新区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核报表一份;2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3 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4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5 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 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 结
8、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注明是一孩或二孩,未注明的需到当地发证机关出具情况说明);9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男、女职工计划生育待遇申报材料1 昆明高新区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核报表一份;2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63 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4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5 手术记录一份;6 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 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9 由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摘除宫内节育器的相关材料;10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 以个人人身份参保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计划
9、内生育待遇申报材料1 昆明高新区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核报表一份;2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3 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4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5 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 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注明是一孩或二孩,未注明的需到当地发证机关出具情况说明);9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参保职工配偶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参保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3已享受过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须提供医院的住院结算单7(表九) 或医保中心的个人医疗报销单原件; 办理时限1 参保职工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到医保中心经办机构报销生育待遇;2 参保单位的经办人按参保人所申报的待遇类别,收齐材料后于每月 110 日(节假日不顺延),到高新区医保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17号窗口交材料;3 交材料的次月 1020 日到高新区医保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6 号窗口领取待遇; 注意事项1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发票等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不得涂改;2 所有的申报材料,除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外,单位在职职工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及填写的相关表格均需加盖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