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国 商 品 条 码 系 统 成 员注 册 登 记 表约定事项:1. 企业自愿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和使用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并自觉执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3. 企业不履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4. 企业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时,注意有阴影部分的为必填项。5. 为了帮助系统成员更好地应用商品条码,提供相关产品或电子商务等技术服务及贸易流通服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对系统成员信息(除注
2、册资金外)可向从事物品编码或 EDI 领域的组织或商贸公司公开。如果贵公司负责人不希望公开企业信息,不接收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外单位的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请在下面中划“” 。如果下面中无“” ,表示贵公司负责人对上述内容不反对。 我公司不希望接收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外单位的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制一、企业基本信息表(由企业填写) 填表人签章: 请对 “约定事项”的内容及所填信息确认后盖章。法 定代 表 人签章: 企 业(公章)年 月 日二、编码机构审核表(以下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填写)分支机构初审意见初 审日 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 字备 注: 分支机构代码章:
3、分支机构(公章)编码中心审核意见审 核日 期经办人签 字厂商识别代 码注 册日 期经办人签 字备 注中文:企业名称英文:中文: 省(自治区) 市(县) 注册地址英文: 邮 政 编 码中文: 省(自治区) 市(县)办公地址英文: 邮 政 编 码注 册 地 行 政 区 划 代 码营业执照注 册 号 注 册 资 金 万 元 货币种类企业类别 经 济 类 型 代 码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代 码手 机组织机构代 码法 定代 表 人 电 话长 途 区 号 联 系 电 话 手 机联 系 人电 子 邮 箱 传 真企业网站 产品信息描述预计使用条码的商品项目数量(选择项) 1-100 101-1000 1001-10000 10000 以上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