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理工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四条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五条 硕士研
3、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修业年限为 2-4 年,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修业年限为 3-5
4、年,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
5、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2.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招生意向计划。3.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 3 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4. 招生意向计划通过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18 年全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100 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5
6、.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1. 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意向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分配名额,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行确定。2.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请查看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名录 。3.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4.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招生意向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 学
7、费标准、学制及奖助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 元/生 学年;2.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程、工程管理为 8000 元/ 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为 12000 元/ 生学年;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 20000 元/生 学年。第十条 助学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年 7 月、
8、8 月不发。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3.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 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
9、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 4.5 万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 3.5 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 2 万元。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 900 名,其中硕士研究生 800 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 1 万元。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 60%。奖金
10、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一等奖 8000 元/年,覆盖面 20%;二等奖 5000 元/ 年,覆盖面 25%;三等奖 3000 元/年,覆盖面 13%;优秀研究生干部 3000 元/ 年,覆盖面 2%。全日制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综合所得)予以评定。单独命题考试录取考生、破格录取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考生不参与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学制内在籍在读非带薪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不超过非全日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 30%。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一等奖 4000 元/年,覆盖面 10%;二等奖
11、2000 元/ 年,覆盖面 20%。4. 专项奖学金昆明理工大学伍达观教育基金奖学金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为 20 名,每名学生奖励 3000 元。第六章 报 名第十二条 报名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除外):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12、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13、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人员,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考试:1. 符合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试:1. 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14、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试:1. 符合条件(一)中各项要求。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命题考试(单独命题考试只招收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1. 符合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要求。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
15、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报考专业主要面向工学、理学类学科专业,其它学科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 30%以内。翻译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不允许报考。4. 单独命题考试招生人数全校为 10 人。(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 10 月 10 日至 31
16、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 11 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
17、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四) 、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
18、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
19、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
20、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网上报名编号和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本人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21、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核发准考证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
22、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在考前 10 天左右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第七章 命题第十三条 命题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非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1. 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2. 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