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州 大 学 医 学 部苏大医201314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医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学院、各办公室(中心)、各实体科研机构:苏州大学医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业经学部二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医学部2013年11月12日苏州大学医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学校苏大委201348号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医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将以“以岗定薪、优绩优酬、按劳分配、兼顾公平”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为医学部的发展集聚正能量。二、实施范围 医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事业编制在职在岗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制人员按其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不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实体科研机构按学校政策标准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根据业绩情况进行奖励。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