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元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PET、SPECT 附属防护设备及安装项目( 第 二次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5108012018000073采 购 人:广元市中心医院 招标机构: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内部备案号:SCHT 公 2018003 号(第二次)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2二、总 则 .6三、招标文件 .8四、投标文件 .9五、开标和中标 .1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6七、投标纪律要求 .19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9九、其他 .19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一、投 标 函 .21二、承诺函 .22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四、
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 .24五、开标一览表 .25六、 分项报价明细表 .26七、商务应答表 .27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8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29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30十一、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31十二、中小企业(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32十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5十四、投标人不存在失信行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36十五、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37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38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8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9第六章
3、 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 .40第七章 评标办法 .43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52附件 .570第一章 投标邀请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广元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元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 PET、SPECT 附属防护设备及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5108012018000073二、招标项目:广元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 PET、SPECT 附属防护设备及安装项目(第二次)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政
4、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六、招标文
5、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03 月 08 日至 2018 年 03 月 14 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 169 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自带电子 U 盘拷贝(招标文件售1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鲜章)。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03 月 28 日 13: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8 年 03 月 28
6、 日 13: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8、开标地点: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元市中心医院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井巷子 16 号联 系 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98016786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 169 号联 系 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1075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 价格标的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963
7、.8439万元(含暂列金15万元)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2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注: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5 中标人确定 根据综合评分法评定的分数由高到低确定。6 投标保证金金 额:¥145000元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或电汇凭证形式(不收取现金)收款单位: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滨河支行银行账号:5100 1668 6370 5151 0112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编号)投标
8、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必须确保在交款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指定账户注:对于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未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未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说明,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联系方式:肖女士,0839-3310759,邮箱:),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将不予退还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
9、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
10、明不能证3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11、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12、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 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政策参照财库(2017)141 号
13、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0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开标后至评审前,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信用4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信用记录的使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
14、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 投标文件的递交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电子 U 盘、附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密封在一起)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12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1075913 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39-3310759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8016786614 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招标文件技
15、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的质疑由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为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受理单位为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先生 13980167866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井巷子16号代理机构联系人:安女士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39-3310759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老质监局)邮政编码:628001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16、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15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元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39-3261851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 98 号邮 编:62801716 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7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和需
17、求论证费。18 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19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方式:转帐收款单位:广元市中心医院 交款时间:合同签定前2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6本次招
18、标的采购人是 广元市中心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5 本采购文件由广元市中心医院和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
19、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20、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7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
21、;(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招标采购人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不得以没有看到澄清或更正公告为由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在开标 7 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人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