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玉州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目 录1. 总 则 .3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1.3 编制原则 .31.4 适用范围 .3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42.2 职责分工 .42.2.1 指挥部职责 .42.2.2 防汛办职责 .52.2.3 成员单位职责 .52.2.4 工作组职责 .73. 预防、监测和预警 .83.1 预防 .83.2 监测 .83.3 预警 .84. 应急响应 .94.1 响应程序 .94.1.1 响应等级划分 .94.1.2 响应启动程序 .94.2 应急响应 .104.2.1 级应急响应 .104.2.1.1
2、启动条件 .104.2.1.2 响应行动 .104.2.2 III 级应急响应 .114.2.2.1 启动条件 .114.2.2.2 响应行动 .114.2.3 II 级应急响应 .124.2.3.1 启动条件 .124.2.3.2 响应行动 .124.2.4 I 级应急响应 .134.2.4.1 启动条件 .134.2.4.2 响应行动 .134.3 响应终止 .145. 保障措施 .155.1 险队伍保障 .155.1.1 抢险队伍组成 .155.1.2 抢险队伍调度 .155.2 抢险物资保障 .15 2 5.2.1 物资储备 .155.2.2 物资调拨和补充 .165.3 资金保障 .
3、165.4 技术保障 .165.4.1 指挥系统 .165.4.2 技术支持 .165.5 转移安置保障 .175.5.1 转移组织 .175.5.2 安置保障 .175.6 培训演练、科普宣教 .186. 善后工作 .186.1 灾后救助和重建 .186.2 抢险物资补充 .186.3 损毁工程修复 .186.4 保险与补偿 .196.5 总结与评估 .197. 责任追究 .198. 附则 .198.1 名词解释 .19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08.3 指挥部人员组成更新 .208.4 预案解释部门 .208.5 预案实施时间 .20 3 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
4、发台风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管理能力,预防和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总关于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编写导则玉州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玉林市防御台风灾害应急预案玉州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程编制本预案。1.3 编制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首要目标。二、坚持“安全第一,常 备不懈” 、“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三、实行“行政首长负责 制、分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统一调度,统一指 挥 。1.4
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台风灾害包括由台风引发的强风、巨浪、风暴潮和洪涝等造成的灾害。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防御台风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玉州区人民政府设立玉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和组 4 织全区防御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各镇(街道) 人民政府( 办事处) 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辖区防御台风应急处置工作。2.1 指挥机构总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指 挥 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局长、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协管水利工作的副主任、区水利局局长担任。成 员:由区水利
6、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经贸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局、粮食局,市国土资源玉州分局,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库移民局、供销联社、水利工程管理站、防汛办公室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电话:2825912, 传真:2835512。指挥部设立 6 个专门工作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抢险组,负责执行防御台风抢险救灾具体任务。2.2 职责分工2.2.1 指挥部职责传达贯彻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防风防汛工作的指示;负责发布全市因台风引发的洪涝灾害的汛情公告;根据风情汛情变化研究防风防汛及救灾对策并组织实施
7、;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组织转移安置、灾民救助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对防风防汛工作的指示、命令;负责发布全区因台风引发的洪涝灾害的汛情公告;根据风情汛情变化 5 研究制定防风防汛及救灾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组织灾民转移安置、灾民救助,以及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2.2.2 防汛办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包括:收集上报风、雨、汛、灾情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提出召开防台风会商建议;制定防风应急对策方案;传达指挥部指令并监督实施;与灾区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处理指挥部
8、交办的其他工作。2.2.3 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办 负责全区防风救灾等重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区人武部 负责组织预备役民兵开展防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联系驻玉部队支援地方防风抢险救灾。公安部门 负责协助灾区地方政府组织群众转移;负责灾民安置点及灾区社会治安管理;负责防风抢险救灾现场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发改部门 负责防台风项目、水利水毁修复和其他灾后重建项目的立项审批或上报。财政部门 负责筹集安排本级防汛专项工作经费、防汛应急预备金和水毁修复资金;及时划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 水利部门 负责水 利 工 程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 责 组 织 水 利工 程 抗 洪 抢 险 和 水 利 水 毁 工 程 修 复 ;制订重要江河、水利工程防洪排涝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汛前、汛中、汛后安全检查。 6 住建部门 配合市住建委指导辖区(城区管理范围)建设业主做好高层建筑、临时建筑、民用设施、户外广告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和做好排水、排涝网络规划与建设,确保汛期排水、排涝管道的畅通;如发生居民区内涝,则负责抽水排涝工作。国土部门 负责地质灾害点的监控、预防和预警,组织指导地质应急处置,协调解决防汛抢险临时取土和用地问题。民政部门 负责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灾区灾情与救助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评定和发布,发生重大灾情
10、时向有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卫生计生部门 负责灾区伤员病员医疗救护、公共场所消毒、疫情防控等;加强灾区饮用水源卫生监督,防控疫病发生和流行。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所辖公路、水上交通的防风防汛安全工作,以及防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期间所需的运输车辆、舟船的组织和调度,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运送及时。供销部门 负责编织袋等抗洪抢险物资的组织或储备,以及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的供应。粮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粮食调拨和供应,保证灾区粮油供应。教育部门 负责学校防风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防灾避灾措施,加强对学校师生进行防风防汛安全教育,及时传达预报预警信息,确保学校师生
11、安全。农业部门 负责农业防风防汛安全工作。负责收集统计上报农业因台风受灾情况;组织和指导灾区农业生产自救和农作物疫病虫防治工作。水产畜牧部门 负责水产畜牧养殖业的防风安全工作,及时 7 传达灾害性气象和汛情预警信息,落实防御措施,组织和指导灾后养殖业生产恢复工作。驻玉部队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官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防风防洪抢险救灾。宣传部门 正确把握防风抗洪抢险救灾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传媒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其他成员部门 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相应的防汛安全工作,以及完成指挥部根据需要临时安排的抢险救灾任务。2.2.4 工作组职责监测组:由水利、国土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水利部门负责江
12、河、水库水利工程的监测和评估;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评估。并提出防风抗洪抢险救灾措施方案。信息组:由水文、气象、水利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气象、水文、汛情、灾情,以及工程险情等各种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转移组:由公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地方政府组织群众转移;负责灾民安置点及灾区社会治安管理;负责防风抗洪抢险救灾现场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 调度组:由交通运输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抢险救灾用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组织调度;负责各种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的运输;负责灾区抢险救灾交通道路的通畅保障。保障组:由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组
13、成。主要职责:民政部门:负责安置点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负责灾情统计、核实和上报;负责救灾物资的分配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灾区伤员病员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和安置点的饮用水源消毒、疫病防控、卫生 8 防疫等。抢险组:由武装部预备役民兵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区江河、水库、山塘等应急抗洪抢险。3. 预防、监测和预警3.1 预防每年汛期到来之前,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分工;二是落实防汛值班人员和经费,保障防汛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三是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科学有序高效开展;四是充实防汛抢险“人财物”,夯实防灾基础; 五
14、是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强化通信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提升防汛信息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六是建立和完善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值班纪律和工作要求;七是落实水库巡查值守制度,确保有汛及时报,有险及时抢;八是推进水库堤防闸坝等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洪减灾能力;九是开展防汛备汛工作督查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3.2 监测气象部门负责热带气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并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风情雨情预警。3.3 预警气象部门根据会商结果确定热带气旋影响程度和范围,并发出台风预警。台风预警等级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由低到高划分为 4级即、,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蓝色预警:未来24小时内我市可能受热带低
15、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 9 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黄色预警:未来24小时内我市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橙色预警:未来12小时内我市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红色预警:未来6小时内我市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6、4. 应急响应4.1 响应程序4.1.1 响应等级划分按按台风影响的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级、级、级、级。4.1.2 响应启动程序接到预警预报信息,指挥部应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确认已经达到应急响应条件,即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报请指挥长批准,由指挥部发布。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防汛办主任或水利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防汛会商会议,报请指挥长批准后,由副指挥长签发启动令。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副指挥长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召开防汛会商会议,报请指挥长批准后,由副指挥长或以上级别领导签发启动令。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副指挥长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召 10 开防汛会商会议,报请指挥长批准并签
17、发启动令。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长或区长主持召开防汛会商会议,报请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并签发启动令。4.2 应急响应4.2.1 级应急响应4.2.1.1 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蓝色预警,未来24小时内我区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4.2.1.2 响应行动一、指挥部:由防汛办主任或水利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报请指挥长批准后,由副指挥长签发启动令。作好工作部署。二、防汛办:增加值班力量,由水利局领导带班值守;加强应急信息管理和处置,确保防汛信息、通令及时准确的上传下达;及时掌握风、雨、水
18、、工、灾情和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服务;跟踪了解各级各部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镇(街道)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通知水库管理单位加强巡查值守、防汛抢险队待命,做好防汛物资调运准备;按照重大汛情报告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定期不定期向指挥部领导、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成员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安排领导带班值班,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及 时 开 展 相 关 防 御 工 作 。四、各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增加值班力量,安排领导带班值班,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防御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先期做好应急处置,并按照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向上级申请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