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iPad商标侵权案”指的美国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简称IP公司)起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唯冠科技或唯冠深圳),不履行IPAD转让商标义务。该案件经过三次开庭,最终判定苹果败诉。2012年2月,唯冠要求在上海地区禁售iPad的听证会结束,苹果提请驳回禁售令。2012年6月,广东省高院通报,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IPAD商标纠纷。事件详情 2000年,当时苹果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深圳唯冠科技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万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了“苹果”。 2012年02月17日,惠州市中级法院已经判当地苹果经销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