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供电局客户业扩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试行)1. 总则为规范营配一体化客户业扩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化移交工作,提高工作的及时性和效率,实现业扩工程数据与生产数据的集成,保证营销、配网基础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满足生产业务、经营管理应用需要,根据广东电网公司客户业扩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试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基于GIS平台的营配一体化系统技术、管理规范之十四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范(S.00.00.09/Q100-0001-0906-5520)广东电网公司客户业扩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试行)(S.00.00.04/G100-0014-0911-6939)3. 术语与定义3.1. 客户业扩工程 本规定所指客户业扩工程,包括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 10kV 及以下客户用电报装工程,以下简称业扩工程。35kV及以上客户报装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可参考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3.2. 业扩工程电子资料 业扩工程电子资料,是指业